中山大学 黄达人 华南师范大学 王旭初
一、引言
自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实施以来,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类高等学校的共同努力下,高等教育评价改革已初见成效。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得到了改进,高校不再迷信国外形形色色的大学排行榜,大学的贡献度和影响力被越来越多的提及。基于过程的评价得到了加强,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中,评估专家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常态资源,推动评估工作从“结果评价”向“过程评价”转变。源于西方“增值”概念的评价则开始了“中国情境”下的探索,比如,“双一流”建设成效强调了学生的成长度、获得感和满意度。相比之下,关于综合评价的理论和实践就少了很多,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在相关文献中,综合评价既可以翻译为Comprehensive Evaluation,也可以翻译为Synthetic Evaluation,其背后的定义和理念不同。对于前者而言,综合评价也被称为多指标评价,强调用一个全面的指标体系来衡量被评对象。比如,高等教育招生环节的学生综合评价,指的是高考录取过程中不以高考分数作为唯一的录取依据,而是将高考、高校校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者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的权重进行综合计算,来确定考生最终的录取结果。在这种评价方式中,“综合”对应的是“片面”。对于后者来说,综合评价就不仅仅是一种评价的方式,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评价的理念,“综合”对应的是“分散”,指的是在碎片化的管理体制和评价机制背景下,把被评对象视为一个整体,加强外部评价主体间的协同,实现内外部评价的系统性相容与自洽。
本文所讨论的是后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综合评价整体性、协同性和系统性的特点。
二、高校综合评价的整体性
(一)对大学的评价主要以综合评价方式进行
根据笔者参加各类高校评估的体会,无论是“双一流”建设、“双高计划”建设还是本科教学的评估,都是面向高校整体,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例如,在“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与成效评价课题组归纳的《首轮“双一流”建设典型案例集》中,包含了从党的领导到师资队伍建设、从人才培养到科学研究、从社会服务到国际交流、从体制改革到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这说明以学科为基础的“双一流”建设评价的涵盖面广,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又如,“双高计划”建设有党的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学校治理、信息化、国际化等十大重点任务,从这些任务来看,“双高计划”建设的考核与评价是全面的;再如,本科教学评估的指标体系中也都涉及党的领导、办学资源与条件、师资队伍、学生发展等方面。在高校的各类评估中很难把对某个方面的评价与大学整体建设分割开来。
虽然不同的评估切入点不同,但是关注的重点是一致的,始终离不开高等教育的本质和功能———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根据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中期评估通知要求,评估聚焦的是“全面提高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两条主线。“双高计划”强调建设成为“人才培养的高地、创新服务的高地”。本科教学评估也关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只不过是从科研的角度看如何促进人才培养。
在整体评价的基础上,对于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高校,评价的重心有所不同。比如,在不同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同。对于以学术性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一般会强调评估专家都要去听课,然后安排一两位专家去评价实践教学;但是对于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或者职业本科学校而言,对实践教学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
(二)越是整体评价,越需要较长的评价周期
目前对高校进行评价的周期都比较短。一般来说,越是整体评价,越需要较长的评价周期,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对人才培养的评价。对高校人才培养的长期评价,主要不是看高校采取了多少教育改革举措,而应该看形成了什么样的人才培养氛围。据统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6到2021年,校友中增选“两院”院士24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88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148人,居全国高校首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才培养的成果值得关注,实现过程也值得探究。
笔者曾访问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时任校长侯建国和时任副校长潘建伟,他们都强调风气的重要性。侯建国认为学校的文化传统非常重要,学校的优点是学风好,对学生特别关心,“虽然条件不如别人,但我们的教学楼、图书馆和学生宿舍是学校里面最好的建筑,就是说学校在困难时候把最好的设施都给了学生……建校以来形成了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和严谨治学、潜心钻研的优良学风”。潘建伟也表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才培养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学校风气民主,大家能潜心治学,年轻人成长很快”。
二是对科学研究的评价。短周期内的科研获奖主要体现的是教师个体或者团队的水平,长周期的科研获奖体现的则是学科(学校)的整体实力。随着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公布,“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对整体发展水平相对一般、可持续发展能力、成长提升程度还不够突出的部分建设学科给予公开警示,这些建设学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第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遴选中因五年内科研获奖的突出表现而入选。短周期内的科研获奖具有一定偶然性,不能反映整体实力。
三、高校综合评价的协同性
(一)高校综合评价需要加强外部评价主体间的协同
中国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对于中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高校被项目化、指标化、碎片化的评价指挥棒牵着鼻子走。这是因为在现行的国家财政制度下,高校经费的增量主要是以项目、工程的形式实现的。由于存在一个碎片化的管理体制和评价机制,评价时间、评价对象、评价内容、指标体系等方面缺乏协调机制,导致多头评估、重复评估、同时评估。在这一方面,广东省教育厅的做法值得借鉴。在上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时,广东省教育厅利用高教处、科研处(学科办)由同一位厅领导分管的契机,尝试将本科教学评估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考核结合在一起进行,既减轻了高校迎评的负担,也强化了人才培养在学科建设中的中心地位。
(二)“采信”是对高校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手段
在财政制度、管理体制和评价机制短期内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加强不同评估主体间的“采信”是建立高校综合评价的重要手段。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中就有采信其他评估结论的做法。比如,“党的领导”直接采信2021年以来上级党组织巡视的相关内容;又如,通过专业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免于评估。这些都体现了综合评价协同性的特点。
不同的外部评价主体间进行沟通和采信,将有效避免重复评估的情况。高校专项经费的绩效评价比较难,如果能在学科建设、本科教学等评估过程中,扩大专家组人员的构成,邀请多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尤其是预算管理方面的财务专家参加评估工作,将会产生积极影响。一方面,预算管理是大学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平时的评估中重视不够;另一方面,如果财政部的专家参与对高校的其他评估,那么就有可能在进行绩效评价时,反过来采信这些评估的结论,体现综合评价的优点。
(三)综合评价还体现在评价结果的应用是部门间联动的
比如说,绩效评价不能只与财政拨款挂钩。笔者曾经访问过日本东京
大学教育学院金子元久教授,了解到日本大学自2004年实施大学法人化以
来,政府对大学进行协议拨款。大学确定六年的目标,政府对约定的目标进行审查,并以此决定下一个六年的拨款。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绩效评价差的学校由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如果影响拨款,只会导致评估差的学校越来越差。根据绩效评价对资源进行分配的弊端已经暴露出来。
绩效评价要有问责,但是对于绩效不佳的高校,惩罚性问责应该采取对学校师生无伤害的方式,问责的对象应该是学校领导班子。中国管理体制的特点是“党管干部”,政府管理大学的重要手段是通过大学主要领导的任免,来实现政府意图和推动大学发展。绩效评价往往由财政部门来实施,但是如果从综合评价的角度,财政部门与组织部门进行协同和联动,把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的依据,可能更有意义。
四、高校综合评价的系统性
从综合评价的角度,还要统筹考虑高校的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随着大学嵌入到社会的程度越来越深,高校的外部评价也会越来越多地传导到内部,影响高校内部评价。高校的内外部评价产生联动,从而形成一个系统。由于高校的内部评价存在“被弱化、被异化、被外化”的情况,近年来寻求大学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的一致性成为制定有关政策的重要方向。
(一)高校综合评价的目的是让大学成为评价的主体
从外部评价的目的来看,不仅仅是为了发现高校存在的问题,因为评估专家在短评估期内不太可能比学校对自身的问题了解得更多、更深。在给予学校更多尊重和充分信任的前提下,评估专家与学校一起,交流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解决问题方案”,可能更为重要。这样一来,学校就有可能改变迎评时的应付心态,从内心深处欢迎来自外部的评价。
因此,外部评价要发挥好作用,是要让被评的高校觉得有用。笔者曾经与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高校的教师交流,他们提出,从一线教师的角度,是非常盼望审核评估的,因为这是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推动,是改善教学状况的过程,也是检验质量保障体系的机会。很多高校也把迎接新一轮审核评估作为工作抓手,推动全校上下进一步提高对本科教学的重视。只有让大学成为评价的主体,并且把这种评价作为自身持续改进的手段,才能凝聚共识,发挥评价的积极作用。
(二)高校综合评价的关键在于准确的办学定位
越是综合评价,越凸显办学定位的重要性。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出发
点和依据,办学定位是用来衡量具体一所高校综合办学水平的“尺子”。在这一方面,审核评估代表着政府对高校的评价方式发生了改变。审核评估既不是用同样一套指标体系去评价大学,也不是用定量的方式去考核大学,而是看大学是否按照自己的办学定位,实现了办学目标。简而言之,就是“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无论是内部评价还是外部评价,都要依据办学定位进行,办学定位是连接高校内外部评价的桥梁。
办学定位不仅仅要体现学校的传统,也要体现举办者的意愿。对于公办大学来说,政府是大学的举办者,在确定办学定位时,首先要能够体现政府的意愿,而这部分往往是有所缺失的。此外,办学定位既体现办学类型又体现办学阶段,具有动态性的特点。回顾前文提及的评价周期问题,虽然对高校的评价需要较长周期,但也不可能无限制地拉长,不妨考虑根据办学定位的改变来确定具体一所高校的评价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