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二轮专业评估中期自评整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1/15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水平,确保第二轮专业评估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学校关于专业评估与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前专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第二轮专业评估中期自评整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目标

针对前期校内、校外评审专家反馈的问题及第二轮评估专业自查的不足,明确整改方向,细化整改措施,有效解决专业建设中存在问题,充分挖掘、凝练专业发展特色,提升专业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迎接专业评估专家进校考察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改内容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0日,请各参评专业集中力量开展整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针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专家围绕“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资源与条件、教学改革与成效、质量保障、学生发展、最佳实践”7个方面提出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整改完善《西安航空学院专业综合水平评估自评报告》《专业综合水平评估定性材料》《专业综合水平评估明细数据填报表》《专业综合水平评估数据汇总表》等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深刻认识中期整改的重要性,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中期自查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总结经验,持续改进:鼓励各学院在整改过程中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做法、好模式,推动全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强化监督,确保实效:请各参评专业于2025年3月10日,将整改完善最终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评估科,学校将对中期整改情况检查与评估,对整改不力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督促。

教务处

2025年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西安航空学院第二轮专业综合水平评估协调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第二轮专业评估校内评审会的通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电话:029-88621232

Copyright © 西安航空学院 陕ICP备11002504号-2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