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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29 点击量:

西航督字〔20182

各单位:

为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准确把握社会意见,按照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安排,我校将于近期开展“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简介

(一)调查背景

按照教育部党组的总体部署,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集聚全国教育科研系统力量,组织全国教育调研联盟,于2016年成功开展了首轮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得到了中央和地方领导部门的高度评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显示了教育科研服务决策影响大众的实力。按照教育部党组要求,2018年全国教育调研联盟将启动第二轮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

(二)组织机构

总负责: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级负责:全国各省级教育科学研究院

调查实施机构: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536所普通高校(本科院校206所,高职院校330所)。

(三)调查对象

1.高校2018届毕业生,每校随机抽选部分参与;

2.高校教职工,每校随机抽选部分参与。

(四)调查方式

调查采用网上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开展,被选中参与调查的学生和教职工,使用给定的调查编号和密钥,登录调查网站,填写调查问卷。

二、调查工作安排

(一)调查对象的抽样

5月25日,督导办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对我校调查对象完成抽样(名单见附件一),抽样情况如下:

调查对象

抽样范围

抽样人数

抽样方法

学生

2018届本科毕业生

200

等距随机抽样法,按学院毕业生比例抽取

教职工

全体在职教工

50

简单随机抽样法,由电脑随机抽样

(二)调查问卷填写时间

2018年5月29日—2018年6月8日

(三)调查的实施

第一阶段:各单位从《附件一: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西安航空学院参与者名单》中筛选出本单位人员的信息,和《附件二: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须知》一起,以电子版或纸质版的方式发放给本单位参与调查的学生和教职工,让其按照附件二中的要求填写问卷。

第二阶段:参与调查的学生和教职工自行在电脑或手机上完成调查问卷的填写。网址:

第三阶段:督导办从问卷调查网站后台得到未完成调查的编号,各单位根据未完成编号督促未完成调查的学生和教职工在指定时间前完成调查。

第四阶段:督导办统计调查完成率,如果完成率较低,需要由督导办再次抽选其他人员继续完成调查,直到满足调查完成率要求。

三、调查注意事项

1.每个参与调查的学生和教职工分配一个调查编号和密钥,禁止使用他人编号答题,禁止让他人代答,如果无法和本人取得联系或本人因故无法答题,则空缺,无需找人代答;

2.每个调查编号登录后,且答完所有题目后,调查即结束,该编号自动作废,无法再次使用;

3.因参与调查的学生均为毕业生,因此希望各二级学院能够通过各种方式尽量通知到学生,以便一次性满足调查完成率(否则还要二次抽样,增加了工作量);

4.如果遇到无法登录或其他问题,请与督导办联系,电话:62957803。

附件一: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西安航空学院参与者名单

附件二: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须知

西安航空学院 督导办

2018年5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规范性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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